1821年至1822年同现委内瑞拉、巴拿马和厄瓜多尔共同组成大哥伦比亚共和国,1829年至1830年委、厄两国先后退出。1831年改称新格兰纳达共和国。1861年称哥伦比亚合众国。1886年定国名为哥伦比亚共和国。1903年,巴拿马省在美国策动下宣布脱离哥独立。独立后,自由党和保守党轮流执政。2002年5月,独立人士乌里韦在大选首轮投票中以超过半数的选票当选总统,打破了哥两大传统政党轮流执政的政治格局。 根据宪法,哥伦比亚为中央集权国家。立法、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。总统由直选产生,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。议会是国家的立法机构。内阁是政府行政机构,由总统直接领导。实行代议制民主;总统为国家元首兼政府首脑,亦是武装部队统帅,由直接选举产生,不能连任;恢复设立副总统;省市长改为直接选举产生;保障人身安全、信仰、结社、劳动、思想和教育自由,以及国家负责使人权得到尊重。 |